2. 選擇門店取貨之客人必須於收到通知後15天內取貨。由於門店儲存空間有限,如通知後超過15天仍未取貨,本公司有權向客人收取額外行政費及倉存費。如通知後超過60天仍未取貨,本公司會將逾期訂單的貨品調回貨倉,當客人取貨時,本公司會額外收取訂單金額的15%,作為調動貨品的費用,並將貨品重新由貨倉調回門店。根據產品供應和運輸時間,客人收貨時間亦可能會有所延遲。店員有機會向客人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以核實身份,如客人全名或客人落單的信用卡等資料。如無法核實,店員有權拒絕交收商品,以保障客人利益。
3. 在產品倉存充足的情況下,所有訂單在客人下單後於60日限期內必須安排送貨;若倉存不足需訂貨的情況下,訂貨產品到倉起計60日限期內客人必須安排送貨。如客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安排取貨,本公司將有權向客人收取訂單金額的15%作為存倉費(以及相關保險費用),相關訂單亦不設轉款及退款。若有特別需求,如因裝修而需延期送貨,請提前與我們客戶服務部聯絡,本司會根據每件個案情況酌情處理。